日常教学

关于2017年上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2017年02月22日 08:24  理学院    20

关于2017年上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院、教学班: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上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2017年3月1日-7日

二、补考对象及科目

2016年下学期课程考核成绩低于60分、高于40分(含)及缓考学生均可参加本次正常补考,因无故缺考、考试违规违纪记零分以及课程成绩在40分以下的学生直接重修,不准参加本次补考。请各教学院做好补考资格审查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参加补考。

三、公共课补考安排

全校性公共课补考由各相关教学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开设的全校性公共课要求在3月1、2日两天组织考完。大学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军事理论等课程的补考由相关教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7日前)组织考完。请尚未上报公共课成绩的教学院于2月20日(星期一)前完成上报工作。

四、专业课补考安排

专业课补考由各教学院组织安排,为确保本次补考顺利进行,在安排专业课补考时,要考虑部分学生有多门补考的情况,避开3月1日、2日这两天的公共课补考时间,尽量将考试时间错开,保证所有补考学生都能参加所有补考科目;各场次补考人数要安排合理,以免某一时段人数过多而影响正常考试。请各教学院于2月27日(星期二)前将补考安排表打印稿及电子稿交考试中心。

五、补考工作几点要求

1.补考试卷采用2016年下学期期末考核课程的备用卷(B卷)。

2.补考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从严组考;考场布置要合理,间隔距离要适当。考场纪律要求与期末考试同样对待。

3. 所有补考要求安排在监控教室进行。没有监控教室的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考试要求安排在有监控的其他教学楼(请与考试中心联系)

4.补考结束后,统一安排时间和地点,组织教师及时阅卷,按时登报成绩。不得将试卷带回家里阅卷,阅卷要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各教学学院要组织人员复核,确保阅卷准确、规范。各教学院于3月10日(星期五)前上报完补考成绩。

5.本次补考成绩在新教务系统由各教学院任课老师录入。

湖南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上学期公共课补考时间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闭卷)(2015级):2017年3月1日上午9:00-11:00。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闭卷)(2015级):2017年3月1日下午3:00-5:00。

3.《大学语文》(闭卷)(2016级理工类):2017年3月1日晚上7:00-9:00。

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闭卷)(2016级文史类): 2017年3月1日晚上7:00-9:00。

5.《心理学》(闭卷)(2015级):2017年3月1日晚上7:00-9:00。

6.《大学英语A、B(一)》(闭卷)(2016级):2017年3月2日上午9:0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