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1年04月27日 09:54  理学院    37

各指导教师、2021届各专业学生: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处《关于开展2021 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和校级答辩工作的通知》(湘科院教发[2021]11号,见附件1)和教务处《关于做好 2021 届学生毕业论文检测及答辩相关工作的通知》(湘科院教发[2021]13号,见附件3)的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1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做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校级抽检和校级答辩工作

1. 每位指导教师56日前再次确认教务系统中所指导学生毕业论文题目、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等论文资料是否上传以及资料的正确性。

2. 教务秘书581200前将本院生毕业论文(设计)基本情况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交至教学质理管理处。

3.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按湘科院教发[2021]13号文件和学生论文(设计)查重操作手册(见附件4)要求对毕业论文在510日前进行第一次查重,并确认论文查重率低于30%。如未通过,第二次查重由学校统一另行安排时间。

4. 根据教学质量管理处于511日公布的抽检名单,相关指导教师将相应学生的毕业论文按湘科院教发[2021]11 号文件要求装订后于512日下午1500前交至教务秘书处,并由教务秘书上交教学质量管理处。

5. 根据教学质量管理处于518日公布的校级论文答辩名单,相关指导教师将相应学生的毕业论文按湘科院教发[2021]11号文件要求装订后于519日下午1500前交至教务秘书处,并由教务秘书上交教学质量管理处。522-523日抽中学生参加校级答辩,指导教师需全程陪同、指导。

二、院答辩工作安排与要求

1. 本年度论文答辩只举行一次,答辩时间为521日至525日。答辩对象为2017级且未抽中参加校级答辩的所有学生。答辩分组见附件2,各组具体答辩时间由答辩小组组长确定。

2. 所有学生全部线下答辩,不举行线上答辩。

3.  答辩学生必须进行答辩申请取得答辩资格才能进行答辩。

参加答辩的每位学生必须在答辩前上交全部材料至论文指导老师处。经指导老师和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在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可在教务系统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中进行答辩申请。

指导老师将论文答辩材料汇总提前一天报答辩小组长审查后, 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学院主管副院长登陆教务系统管理端对学生的毕业答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学生才能取得答辩资格参加答辩。

论文答辩材料审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论文全部完成,各项材料齐全;

(2) 论文查重检测报告完整,且查重率低于30%(以答辩论文查重为准,并在答辩时现场进行再次展示)

(3) 论文行文规范,结论、推理、图表正确,没有政治思想错误倾向;

(4) 制作有答辩PPT

如学生的论文不满足要求,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直接认定为答辩不通过。

三、毕业论文资料收集

1. 每位指导教师将所指导学生的论文(装订本) 1本和个人毕业档案材料中论文材料部分(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和答辩记录表各1) 和论文主体电子稿(``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的方式命名),并于531日前上交至论文指导老师处。

2.论文装订必须将所有的原始材料按学校规定要求装订成册,具体顺序为论文封面、诚信声明、任务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表、评审表、答辩记录表、论文正文。

注意事项和要求

1. 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们高度重视毕业论文撰写和答辩工作。若论文抽检不通过,或者是校(或院)级答辩不通过,则学生不能在今年进行正常学位授予,必须等到明年5月才可申请重新答辩。

2. 所有学生自通知下达日起必须在校进行毕业论文工作直至论文材料全部合格上交。在这段时间内,由辅导员负责考勤,如因特殊要求需要离校,必须征得论文指导老师和辅导员同意,否则如因毕业论文材料不达标不能及时进行档案整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承担。

3. 为达到格式统一,论文正文 (上交院内存档的装订版本) 必须使用我院制订的Latex 模板所撰写的pdf 文件。

4. 任务书、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评审表和空白的答辩记录表均可由教务系统导出,论文评审意见、开题记录、答辩记录均可打印,但签名处需手写,具体要求见附件5

5. 未尽事宜或有更改,以最新通知为准。

                                                             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

                          2021427